第104章 初爱(1/2)

作品:《他携寒风至

给老板盒子里放了一百块钱,何晨押着陈志华就收队了。

陈志华的落网,对他个人来说无异于卸下了一块压在心底多年的大石头!

所以一把人押回去,立马组织了突审!

将陈志华带去审讯室的时候,何晨特意安排刘浩和陈志华,来了一场无声的偶遇!

而这场偶遇,也让陈志华在之后的审讯里彻底没了狡辩的意思。

一坐下,陈志华就主动交代,“我承认,白露是我杀的,没什么动机,就是刚巧碰见了,又想碰女人了,她运气不好!你们要怎么判我都接受!”

反正是杀人罪,怎么看这辈子都得交代在监狱里!

可何晨不愿意。

他并不希望陈志华的下半辈子在监狱里度过。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更何况是四条人命?

“1997年,警校学生陆小培被人残忍杀害,尸体被丢弃在距离汽车站不远的工地附近。”

“2003年,一名流浪的女人被奸杀在莫干河桥下的乱石堆里。”

“2009年,女教师白露被奸杀在等候拆迁的空村子里。”

“还有,2015年,酒吧坐台女吴欢被人奸杀在红灯区的后巷,现场有目击证人亲眼目睹到了凶手的行凶过程!”

“这四个人的死,都是你做的吧!警方提取到的DNA和残留指纹都指向你,你打算不认?”

何晨每爆出一名死者的名字,陈志华的下眼皮就抽一下。

他此时此刻才预料到,原来警察早就知道了这四起案子是一个人做的!

哪怕他故意隔了六年,还是被抓到了联系!

杀一个人,和杀六个人还是有着很大的区别的。

杀一个人,或许还能活着在监狱里度过下半生。

杀六个人,必死无疑!

其恶劣程度,连法律都不会给与任何宽容!

陈志华不停的摩挲着手腕上的冰凉手铐,忍不住开始颤抖起来。

当初杀人的时候,他没想那么多。

脑子一热,就下手了!

猩红的血液就像是兴奋剂,又像是镇定剂!

将他的情绪推向**,然后又跌落到谷底,开始后悔害怕!

可时间一久,心里的恶念又长了出来。

如此循环往复。

就像邻居陈奶奶对他的评价。

“志华这小子人挺好的,就是有时候极端了点,控制不了自己!幸好没娶媳妇儿,要不然迟早得把媳妇儿打跑!”

天生就是恶魔的人很少。

或多或少,都与后来的生长环境有关。

陈志华十岁的时候父母死了,被人撞死的!

他当时就在旁边看着,看着警察将他父母的尸体拉回警局,看着肇事者轻易的逃脱法律的制裁。

从那个时候起,他心里的天平就开始倾斜了。

没人管的陈志华,在同龄小伙伴中,开始变得刁钻凶狠!

没人供他上学,他就不上了。

没人给他钱,他就去捡破烂。

总归是饿不死!

就这样一直混到了31岁。

他最大的爱好是将街边的那些猫猫狗狗带回去,慢慢的虐杀死。

那个时候的自己就好像是主宰一切的神!

不是清洁工,不是捡垃圾的,不是住在棚户区一无所有的下等人!

“何警官,那个路小培是你什么人啊?隔了这么多年还想着抓我?我可真是荣幸呢!”

陈志华笑着看向何晨,对于自己能走到今天这一步感到有些遗憾。

他思来想去,觉得问题还是出在了第一个死者的身上。

无论是死的那个流浪女人,还是白露,亦或是吴欢。

这三个人,都和警方不会产生任何联系。

身边也没有任何有权势的人。

只有那个路小培。

路小培当年就是警校的学生,也有个警校校长的父亲!

算算年龄,应该和他面前这位何警官差不多!

“何警官,路小培……是你喜欢的姑娘吧?我承认,我是杀了她!不过我并没有侵犯她,那是我第一次杀人,我很害怕,但更多的是兴奋!”

“长久以来,我只敢虐杀那些猫猫狗狗!在它们身上得到的满足感也越来越少!”

“直到那天我看见路小培,一个大好年龄的姑娘,她冲我笑了一下,就像那些冲我摇尾巴求抚摸的猫猫狗狗,一下子就激起了我的**!”

“陈奶奶说我这人人挺好,就是控制不住自己!”

“可我不那么觉得,我只是觉得人生太无趣了!无趣的人生总该找点刺激,找什么呢?”

“我以前不知道,直到那天半夜年轻的姑娘冲我笑了一下,我生出了摧毁她的念头!”

“……”

陈志华絮絮叨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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