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借兵(一)(1/4)

作品:《莽汉

真定,在历史上就有人杰地灵,古之雄镇的美称。

只是她这个地名在历史上可是一波三折。

秦灭赵国后,在原地推广郡县制,设立了恒山郡,定治所为东塇。

这是她的初始之名。

后汉高祖刘邦平定天下,在元氏恢复设立了常山郡,而东塇因此降为了县治。

直到公元前196年,陈豨叛乱,其将赵利守东垣,汉高祖刘邦攻拔之,平定了叛乱,才钦命将东塇更名为真定,取之“真正安定”之意,以彰显他武功治之美名。

至此,东垣才成为了历史,真定开始崭露头角,登上了舞台。

在真定城外的官道,此刻响起了阵阵马蹄声。

那在官道上行走准备前往县城的路人听到那急促的马蹄声,纷纷停下步子,让开了道路,抬头向马蹄声的方向望去。

但见道路之上,两道人影并排齐驱,快马如飞,疾驰如电。

那左边之人,是一位身穿青色长衫的年轻男子。

是男子,其实看年纪也就大约十六七岁的样子,面如粉玉,格外的俊俏,满头黑发,微微竖起,然后用一根木簪穿过头发,在系上一缁撮,将其稳定了起来,再加上那均匀柔美的身材,若放在后世那也是一个颜值爆表,靠脸靠身材吃饭的鲜肉级人物。

在他右边之人,也是一个年纪相仿,发鬓相似的少年郎,只不过此人体形要稍微消瘦点,肤色白皙,额头之上系一抹红色丝巾,那俊秀的脸庞上泛起淡淡的笑容,如沐春风,在配上一袭黑色长衫,倒有一股沉稳冷静之意。

这两人自然就是刘恕和夏侯兰了。

昨夜,那场大火,厮杀将刘恕从侥幸中惊醒。

一场厮杀,那伙贼人死在他手上的不下四五十人。

其实这群贼人慑于赵云的虎威。

整场厮杀下来,刘恕不知道有多少人死在赵云手上,但从赵云身上那血迹斑斑,一身煞气的样子,估计不下于一两百人。

若非最后余下的常山贼惊跑了,不定以赵云的杀伤力,这些人全部都会留在这里。

厮杀结束后,刘恕明白了乱世之根本,也坚定了自己心中的想法。

然而他更担心的常山贼贼心不死,后继再来,遂和村里存活下来的人一起商讨了,准备前往县城求救官府,希望他们能够出兵剿灭这伙贼人。

至于刘恕为什么会头戴红色丝巾,那是他觉得头发太长了,又不能剪发,只好入乡随俗了。

其实在古代按礼仪规定,一般到了二十岁,都会戴冠或束巾,而冠和巾又分很多种。

如冕冠,弁,冕弁,缁撮,幅巾,雷巾,儒巾,最著名的莫过如大豪苏轼在念奴娇里所的那羽扇纶巾。

这里的纶巾也称葛巾,是一种以丝带编成,一般为青色,相传为诸葛亮所创。

只不过此时的诸葛亮还是个屁孩呢。

而冠一般是士大夫所戴,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

早在秦以前巾多被庶民、仆役、卑贱、地位低之下之人所用。

直到汉朝的时候,才渐渐被通用。

特别是到了汉末的时候,那些人士大夫更是以戴巾为雅尚。

至于刘恕所戴的红色丝巾也就是幅巾,是从额往后包发,并将巾系紧,余幅使其自然垂后,垂长一般至肩,也有垂长至背,只不过他没那么繁杂。

“恕,这真能借到兵?”

夏侯兰骑在马上,满腹的疑问。

虽然昨夜他们饱受灭村之痛,可这样官府会派兵剿贼?

“兰,若非贼人势大,我又岂会前往县衙借兵?

此行能否成功,我实难确定,但我们却有不得不去的理由。

身为大汉子民,饱受贼祸,理应得享官府庇护!

更何况,我们不是还有大兄的书函吗?“

”可这……“

”兰,我知道你顾虑什么,但就算不成,我们总得试试吧!

只不过,到时候你得听我安排,成与不成,就看老天了!”

刘恕没有将话满,他知道夏侯兰担忧什么,俊秀的脸庞上露出淡淡的自信。

此行能否成功,他也没有百分百的把握。

毕竟他对真定县衙里的县官大老爷不是很了解。

但不管如何,他都会去争!

“好,恕,我听你的!”夏侯兰也知道,这个时候他在怎么担心,有疑问都没用,与其这样,还不与听刘恕的安排。

经历了昨晚的事情,他对刘恕渐渐产生了一种莫名的自信。

至于这种自信是什么,他自己都不知道。

或许是两人自玩耍,一起成长的因素吧!

刘恕点了点头,一拉手上的缰绳,双腿轻磕马腹,往前方那渐渐浮出人流,热火朝天,古朴沧桑的县城跑去。

真定,作为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县,自有其繁华热闹,与众不同的地方。

艳阳高照,蓝天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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