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四章伴生神魂(1/3)
作品:《神殉:羊图霸业》“哈哈……此乃无名剑,我人皇城鼎鼎大名,如雷贯耳,振聋发聩的无名,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公孙康嘚瑟的一声,就像在夸自己一样,得意洋洋的说着。>
一声无名剑,岩石还是难以相信。>
瞅瞅公孙康,回头看无名,期待的眼神盯着无名。>
希望他说不是。>
可无名默不作声,显然默认了公孙康的说法。>
哎!>
岩石心中叹息一声,终究还是要面对啊!>
就是这柄无名剑了。>
不会有错,想不承认都由不得自己的。>
“无名用无名之剑么?”>
岩石低低的一声,就像在确定一样。>
心中已经翻江倒海一般。>
果然呢!>
无名剑,无名用。>
为何如此,想必就是为了契合此剑。>
从小伴随,不就是为了契合剑么!>
一想到自己要拔天阙的艰难。>
难道自己真的就是可有可无的存在。>
一路走来,无不说明这样的情况。>
就算自己是那个人的灵身之一,也是最终要舍弃的那个。>
就算自己是神主灵身之一,也是一个不重要的。>
随手,随时可以放弃的存在。>
哼>
自己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是他的灵身,自己就是自己,别想改变。>
关键还是自己空有天阙,却还没有拔剑。>
恐怕自己真不是那个人的灵身。>
否则怎么可能每走一步都如此艰难。>
就算无名剑还没有完全成长起来,也不是自己拿着一柄不能拔的剑可比。>
有些羡慕嫉妒恨啊!>
可又转念一想,有什么好羡慕嫉妒恨的。>
自己就从来都没有承认自己就是那个人的灵身之一。>
不过就算强加于人。>
做着那个人灵身一样的事情。>
就是所谓的宿敌之战也是逼不得已。>
自己不杀他们,他们也会杀自己,才不会分辨是不是那个人的灵身。>
无奈啊。>
身不由己啊!>
有时候自己都觉得自己就是那个人的灵身之一。>
否则何来如此多的巧合。>
很多事情不做都不能。>
不做就是死,谁愿意。>
为了活着,必须抗争。>
更何况自己背负仇恨,还有寻找到妹妹阿朵。>
“……当然,我哥公孙无名,用剑无名……”>
公孙康得意的笑着,什么都往外抖落。>
公孙康没有说假话,眼前公孙无名不是人皇公孙康的亲生儿子。>
不过就是抱养的孤儿,以公孙无名为名字。>
可此人不允许别人以公孙无名称呼他,反以无名为号。>
所以人皇城都知道这样的事情,无名用剑无名。>
一人一剑都叫无名。>
岩石闭目,已经再清楚不过了。>
就是这个人,宿敌,逃不了的事实。>
“再战。”>
岩石低吼一声,就算你也会玄天九变又如何,我倒要看看玄天九变有何区别。>
掩饰自己内心深处的不安,小心应对。>
一剑剑挥出,岩石不过就是招架而已。>
无名的玄天九变剑法不算老到,至少在岩石看来很多地方和自己的不一样。>
手中一边喂招,一边仔细回想当初浮萍上那个老头舞剑的情形。>
细微之处就是不一样呢!>
如此情况让岩石心中稍安。>
仔细想想,没必要纠结这个问题的。>
差点钻了牛角尖,看到这样的剑法就认为是那个人刻意安排的。>
就算是又如何,自己得益于天域概要,已经走在他们前面。>
只要自己小心应对,一定会颠覆那个人所有安排。>
只要自己抹杀了他们。>
管什么玄天九变。>
管什么无名之剑。>
管他什么神主灵身。>
那时的自己,我就是我,谁也别想改变。>
只要自己强大,便是所有。>
谁若不服统统毁灭之,功法,利剑,就是人也杀了。>
还能怎样!>
活着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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