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堂里的小破店(四)(1/2)

作品:《我靠美食在现代爆火了

老板捏着尖儿提起砂锅盖子,一股馥郁的香味扑鼻而来。

砂锅里头的红烧肉每块都又两方指节般粗细,色泽红润,晶莹剔透,好似一颗颗超大克拉的红宝石,闪烁着迷人的光泽。

「快尝尝,我做的红烧肉是不是很嗲~」老板手里还拎着盖子,已经开始催促客人品尝美味佳肴。

浓油赤酱是魔都本帮菜的精髓,几乎每家每户都会做这么一道红烧肉,但细节多有不同,出来的味道也会有差异。

黄暖早就用眼神挑选了一块肥瘦相间的肉块,捏着筷子夹起,肥肉的脂肪随着她的动作摇晃个不停,彷佛下一秒就要从筷尖掉落下来。她赶忙放进嘴里,甜蜜的油脂香气溢满了整个口腔,她情不自禁地闭起眼,好好感受口中滋味。

红烧肉经过糖炒,肉皮带着微微的焦脆感,肥肉又被很好地去处了多余的油脂,瘦肉炖得软烂,跟肥肉混合在一起,丝毫尝不到一点油腻的味道,只觉得富有弹性,稍稍一抿又在嘴里化开了。

这甜度也调制得刚刚好,黄暖虽然是南方人,但因着曾经胖过的缘故,对于甜食倒有些敬谢不宣了,但这份红烧肉在她看来,甜一分就过,少一分就淡,其中又有白酒的香气,让她一连吃了三块还放不下筷子……

「啊暖,不能再吃了啊。」余简用筷子背部打断她继续伸向砂锅的手,见她投来疑惑的目光,摇了摇头,「肉食不能多吃的,里头还有鹌鹑蛋,喜欢的话可以多吃几个。」

自从余奶奶生病过后,余简是好好恶补了一番养生知识,红烧肉味道虽好,但也不宜多食。

倒是老板在一旁解释:「我这里的红烧肉用的是黑猪肉,已经沥掉了大部分的油脂,用的也是黄冰糖和高粱酒,女孩子就算多吃几块也不用担心发胖的。」

看吧——

连老板都说没问题。

黄暖挥开她拦着的手,筷子坚定不移地插向砂锅中的肉块,拎起来的时候还觉得不过瘾,又在锅底蘸了好些浓稠酱汁,一齐放入口中,等到嚼完,还觉得不过瘾,向老板使了个眼色:「给我来碗米饭呗?」

这下,连着陈心怡都投来了不赞同的目光。

就在一个小时半小时之前,她才刚刚把余简带回来的小笼包全部扫干净。视线瞟向她依稀又能看到的小肚子,陈心怡冷笑了两声:「看来,某人的体重又要直线飙升了!」

黄暖:!!!有完没完?还让不让人好好吃饭了!!!

……

这都已经到了饭点,还只有余简她们一桌客人。老板乐呵呵地看她们吃饭,不时地搭上两句话。

余简看他丝毫不在意有没有客人,旁敲侧击地问:「店里就您一个人?」

老板笑了笑,了然地望着她:「还有我老婆,不过她上班去了,白天基本只有我一个人。」又说道,「我们俩开这个店,纯粹是圆少年时的梦想。」

他看向门外的瘦弱小树苗,眼神定了定。

老板叫方子律,跟妻子从小一起长大,算是不折不扣的青梅竹马。方家是个大家族,有着本地人特有的精明体制,民国时期靠租界里头的洋人赚了狠狠一笔。等国家安定了,又靠着买楼卖楼积累起了财富。钱赚够了,方家大家长就开始考虑如何让家族细水长流了,那时候正逢国营饭店改制时期,一狠心就全部买了下来,又聘请了专业经理人打理。

如今在魔都,甚至是江南,提起方家,谁不给赫赫有名的香园饭店点个赞?

方子律从小,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头长大的。他的父亲手底下掌管了三家饭店,家里头不论是普通吃饭还是宴请,都是在自家饭馆里。他的升学宴、谢师宴乃至婚宴,但凡只要想要有其他的选择,他父亲总会

横眉冷对:「怎么?香园饭店亏待了你?」

久而久之,不仅是他,连妻子都心生了一股怨气。某一天妻子问他:「你还记得小学的时候你写的一篇作文吗?」

方子律:「哪个?」

「你的父亲,最后那一段。」

方子律慢慢地回忆起来:我的父亲,他很有能力,把家里的饭店管理得蒸蒸日上。但我不服气,以后,我一定要开一家属于自己的饭店,然后,狠狠地打败他。从此以后,家里人只能在我的饭店里吃饭……

「哎哟……这都多少年的事情了,你怎么还记着。」方子律掩饰不住眼底的笑容,刮了刮妻子的鼻子。

没曾想妻子倒是当了真,一骨碌爬起来,掰正他的脸,说道:「我们开一家餐厅吧。」

于是,这不伦不类的祥富餐厅就开了起来。妻子是个外企白领,只有周末和节假日有空,方子律就承担了大部分的职责,虽然辛苦,但两人都很满足,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他们亲手布置起来的。

「原来是这样啊……」黄暖听得津津有味,「老板你的手艺很好,以后这餐厅一定能大红大紫的。」

方子律「噗嗤」一笑,抱了抱拳:「呈您吉言哈!」

余简看着和黄暖说笑的老板,他的脸上洋溢着轻松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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