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6章:为天下人操碎了心(2/3)

作品:《我在春秋做贵族

智开又讲了不少在芬嬴那边的见闻,画风突然一转,说道:“儿子不甚在意女子,既是母亲所愿,不若多添一名赵氏女?”

智瑶就知道智开东拉西扯那么长一段会讲出这个,摇头说道:“为子嗣计,不可如此。”

这一下智开有点不懂了。

智瑶没有直接说明,让智开有空的时候去查一下娶了表妹的家庭,了解生下孩子的状况。

“母亲那边……”智开要说不担心闹别扭演变得无法收拾是假的。

智瑶说道:“你且先查。”

好吧,智开还能说什么呢?

事后,智开还真的专门去进行了解,越查越多就越心惊。

绝大多数那种婚姻关系的结合,生出畸形儿的概率很大,要不然就是生出来之后没养几年就夭折,哪怕是能成长起来也大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

用后世科学来讲,近亲结婚剩下的后代会更容易出现遗传病!

为什么明知道会这样,还是不断出现表哥娶表妹的事情?愚昧一些想的是知根知底,或是肥水不流外人田之类,危害方面其实也都知道,干的事情则是有畸形儿就处理掉,绝不会大声嚷嚷。

说白了,畸形儿的出生就是被看成是一种家丑,他们自然不会对着外人大声吆喝自己家生了一个畸形儿。

史书不提,主要是平民很少能载入史册,而那些载入史册的贵族或王室、皇家,他们自然也不允许史官记录畸形儿的任何事迹。毕竟这种事情一旦传出去,便会有损贵人家庭的威严。

越查越多,智开就越是感到后怕,他也不知道是怎么跟芬嬴说的,某天母子两一起出现在了智瑶的面前。

“大王,我有罪!”芬嬴明显就是哭过,来到智瑶面前先认错再拜了下去。

智瑶先看了一脸尴尬陪跪的智开一眼,再亲自走过去将芬嬴扶起来,一边问智开:“可是查了?”

智开答道:“儿子一查深受震惊,大原定要禁止此事,不可使此陋习有再犯之时。”

智瑶:“……”

这种事情能够颁布法令禁止,可是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以为人人都可以随意挑选媳妇吗?绝大多数的黎庶,他们连娶妻都成问题,经常就是男女互换,比如你的儿子娶我的女儿,我的儿子娶你的女儿,下一代再继续这样互换,属于根本没得挑。

真正能挑的家庭,除非是出于政治需要,又或是利益驱使,要不然才不会出现那种婚姻状况。

其他年代不知道,整个春秋阶段的晋国,各卿位家族在三代内的婚姻都非常谨慎,一切只因为他们知道近亲结合带来的危害,赵氏还因为一度没有好的成婚人选,搞得去娶白狄的女人为妻呢。

智瑶刚好在写关于原国婚姻法的相关法令内容,示意智开先看一看那些法令,自己则是拉着芬嬴到一旁讲话。

什么婚姻法令?

无论是在晋国时期,还是进入到原国的时代,“徒”以上的男性成婚都比较晚。

哔嘀阁

拿智开来说,二十多岁了才成婚,哪朝哪代的太子是这样的?

并不独智开晚婚,其实智瑶那一代的晋国顶级贵族也是那样,目下原国的贵族阶层一样晚婚。

事实上,列国的贵族都晚婚,好些贵族到三十来岁再成婚都属于正常。

说不上到底是为什么,但事实就是那样。

贵族或准贵族以下?春秋时期对普通人可一点都不友好,除开国人之外,无论是属民或是仆从、奴隶所有的一切都被“主人”限制,压根就没有自己能拿主意的时候。

智瑶干出了破家为国的事情,又在原国规划郡县,分家立户的事情一直都在做,初步有了户籍这么一种玩意,等于是将家庭以律法形式带给了普通人。

在之前,普通黎庶不存在记录先人的族谱,官府没有包含普通黎庶的户籍这种玩意。

也就是说一开始有族谱,可是并没有涉及到普通黎庶的户籍,甚至都不是官府这种行政机构在管理地方,负责治理地方的是有封地的贵族,或是被任命的邑宰。

原国有了郡县制度,固然是智氏破家为国,何尝不是使社会进入到下一阶段?

郡县都有了,涉及到普通人的户籍也就出现,普通人依旧是看对眼了就能结合,只是登记上户籍之后,结合变成了一种受到律法保护和约束的事情。

简单来说,户籍会记录户主,再有祖父、祖母、父亲、母亲、儿子、女儿的资料,等于是第一代结婚证了。

智瑶和芬嬴有说有笑来到智开身边时,发现智开看的沉浸了进去。

册子上的婚姻法令是智瑶的一些初步构思,主要的有以鼓励方式,或是责罚方式,让男女早点成婚的设想。

原国需要人口,很多很多的人口,国中男女不成婚,新生儿怎么来的?

智瑶倒是很想学习诸夏第一位皇后的做法,以法令形式颁布条例,规定男女多少岁没有成婚有哪些处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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