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熊孩子(1/2)

作品:《顾少的鬼眼萌妻

林夕更加不知道的是,在她走了之后,苏向前一直盯着她的背影,愣了好久。等苏向前回过神来之后,便对身边的警卫员说,“去,查一查这个小姑娘的来历。”

不管自己走后,其他人都是怎么想自己的,林夕此时的心情十分的好。

来玩赌石,本来就只是为了补充自己体内元气的,这一千万,也算是一笔意外的收获了。

因果轮回,经历了重生之后,林夕是十分相信因果的。

关于这笔意外之财,林夕早在解石的时候,就已经在心中想好了去处。

上辈子的林夕是没有能力,而这辈子的林夕,既然有了能力,那么,她是打算把这笔钱用到慈善事业上去。

至于到底要怎么做,这就需要慢慢来了,林夕希望,自己的钱,都够帮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这样子想好了之后,林夕便心情很好的回家去了。

“喂,臭小子,别跑!”

“你丫有本事就站住!”

林夕刚刚走到拐角处,眼见着还有一条街,她就要到大院了,这个时候,她忽然就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匆忙的脚步声,她刚想回头看看,发生了什么,就感觉自己的手被人给抓住了。

“发什么呆的,快跑啊!你还想等着挨打么!”

林夕都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人拽着手,跑了起来。

她努力的想要挣扎,却怎么也挣脱不开。

好在,一路狂奔之后,终于甩开了身后的人,那人才带着林夕渐渐地停了下来。

林夕这才发现,一直带着自己跑的人,居然是一个和自己年纪差不多大的男孩子,长得倒是白白净净的,打眼一看,就是一只萌萌的小正太,不过,他一开口说话,就都幻灭了。

“嘿,小丫头,小爷我今儿个善心大发,救了你一命,你也不用太感谢我了。”只见那男孩子,挥着手,倒像是个大侠一般。

林夕听着,只觉得内心像是几万只羊驼飞奔而过,她没想到,看起来挺可爱的一个小正太,居然是只熊孩子。

“刚刚,与我有什么关系?那些人,明明是在追你一个人好吧?”喂,熊孩子,你这样,你家里人知道么?

林夕也不知道,自己是该哭,还是该笑了。

“怎么与你没关系了?”那只熊孩子瞪大了双眼,一脸震惊的样子,看着林夕,“刚刚要不是我,你这个目击证人,早就被杀人灭口了好吧!”

“……”如果不是《古惑仔》还有好多年才会播出,她简直都有点怀疑,这只熊孩子,是不是看《古惑仔》看多了,林夕略有些无语,“那真的谢谢你的救命之恩了。”

“好了,说了不用谢了,就这样吧,我还要赶紧回家,就不陪你玩了哈,再见了。”

那只熊孩子挥了挥手,转身离开了,只留下林夕一个人,在风中凌乱。

林夕回到家之后,发现林如海和李秋华都还没有回家,她的心也就彻底的放下了。

看着自己家里,充满着八十年代感的捡漏装饰,林夕对于自己拥有巨款,却暂时不敢向林如海和李秋华坦白,感觉有些难过。

在这个,普通工人的工资只有二十几块钱的时代,她有点怕,如果把一切都跟爸爸妈妈坦白之后,他们会接受不了,尤其是林如海,他恐怕第一反应会是生气,自己小小年纪就想着赚钱吧。

毕竟,真正爱自己子女的家长,没有一个会希望,自己的孩子,小小的年纪,就去为家里赚钱的,他们更加希望的是,他们能够给自己孩子一个优越的生活环境。

不过,林夕突然想到,她或许可以引导李秋华,让她自主创业?八十年代处,不就正好是下海经商的最好时机么?

越想,林夕越觉得自己的想法好极了,有机会的话,她一定要侧面的跟李秋华提一提,探探她的想法才是。

等到晚上,林如海和李秋华才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回了家。

林夕这才发现,原来,他们不是去买家庭必需品的,而是去给自己买学习用品,以及新衣服,新鞋子的。

“夕夕,快来试试,妈妈给你买的新衣服合适不。”

李秋华一进门,就冲着林夕兴奋的招了招手,与普通人家的,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观念不一样,李秋华一直都想给自己的女儿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以前是因为住的离姚翠芬太近了,她不敢给林夕打扮的太突出,现在,终于有机会了,平时舍不得吃穿的李秋华,让林如海带着自己,去国贸大厦,愣是给林夕买了好几件衣服。

林夕被李秋华催着换衣服的时候,还是有些庆幸的,还好,李秋华的眼光都还是不错的,不像现在大多数人那样,除了黑白灰三色的衣服之外,再都喜欢买大红大绿的衣服。

林夕一想到,自己如果穿成那样,像个人参娃娃似得,她就觉得一阵瘆得慌。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第二天早上,林如海先前就托好了人,林夕今天直接到二年级一班报到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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