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永胜军初战

作品:《楚书,太祖皇帝本纪

自打洪州城外闹了匪患,且是冲着骆永胜的买卖,后者便几乎天天都要往胡显那里跑,不为别的,求后者催促侯秉忠快快发兵。

“堂尊,那侯秉忠与我有仇,是有意刁难拖延啊。”

骆永胜神色灰暗,气的浑身抖楞:“今日我又一船瓷器被劫走,损失数千贯啊,结果呢,这侯秉忠只是派了几十人去追,说是追,但压根就是搪塞应付,还说,还说要我出钱备好酒肉犒军。”

“反了他!”

胡显气的一拍桌案:“来人,速去把侯秉忠给本官传来。”

这时候就看出知州的权力来了,在胡显之前,章炎和陈礼都是刺史,主宰洪州的权力在大都督府,眼下没了大都督府,权知洪州、军事的胡显那就是毫无争议的军政一把手。

侯秉忠很快就到了,而后挨了胡显一顿劈头盖脸的训斥。

“出城抓匪,距离码头总共不过二十里地,你的兵跑了两个时辰,都是王官,破口大骂当地武官一把手,骂的后者狗血喷头,把其比喻成王武之差,可见一斑。

一旁的骆永胜看着脸上羞愤不已的侯秉忠,莫名也有些伤感。

不单单是为了一个侯秉忠,也为历史上那些位给文官写信时都要自称‘门下走狗’的将军而难过,从军至此,何必从军啊。

心中虽感同身受,但面上,骆永胜还是露出小人得志的嘲笑,洋洋自得的睥睨着侯秉忠,不忘阴阳怪气一句:“侯将军还是快些去做吧,不然真个让满城风言,您带的兵都是属王之鱼。”

“大哥您就放心吧。”

一身戎装的骆永捷兴奋不已,骆永胜的话音才堪堪落下,他就迫不及待的拉下面甲将整张脸盖住,仅仅露出一双招子。

至于骆永捷身上穿的甲胄,并不是从五代开始流行的那种连体乌锤甲,而是把褪裙和前襟拆分开,而且并非是缀叠甲那般有着层列排序的纹路,纯色一水下来,不过防御力上有所下降。

换来的便是外观上更加好看,尤其是在甲胄的后背处磨了一道暗红色的图像纹路。

图是鸾凤,张开的翅膀恰好顺着肩甲至大臂,张开胳膊的时候,宛若凤凰展翅。

追求好看而牺牲掉一部分的防御力,这是骆永胜要求的。

“甲胄给谁穿的,军人,军人就得打仗,会流血和死亡,所以必须招募热血少年郎,军装必须好看,穿到身上之后,哪怕是个驼子也会不自然的挺直脊梁,做到这一步才叫成功,才能够好的起到宣传作用。”

乌锤连身甲哪里好看,骆永胜每次看到侯秉忠着甲后佩戴兜鍪、披膊,都感觉后者像是一只穿山甲,或者一个灰溜溜的蚕蛹,兼之侯秉忠肤色又黑,那便更没法欣赏了。

另外乌锤甲还有一个弊端,那便是重。

全甲重逾五十四斤(宋斤),这穿在身上还得了?

即使简化后的步兵甲,也足足有四十斤重,这还只是普通兵种穿的,若是负责压阵的长枪兵和盾牌手,光一身甲胄就有六十四到七十斤之重。

非大力士和生军穿到身上怕是连路走不动。

其目的就是以牺牲机动力换取防御力来对付金辽的骑兵。

你有铁浮屠,我有重甲步兵,一遭碰撞便如惊涛拍浪。

我不好受,你也别想舒服。

要感谢大宋朝高度发达的国家财富,使得这种花销不菲的步兵全身铠甲竟然在大宋近八十万中央禁军的占比量达到惊人的近七成,而到了南宋年间,又进一步提高到八成。

可以说除了火头军、后勤运粮队、厢军之外,大宋朝正规部队已经可以实现全员着全甲的盛况。

而此刻骆永胜等人身上穿的被命名为‘烙凤甲’的盔甲仅不过三十二斤,轻便了将近一半。

如果去掉凤翅兜鍪、披膊和面甲,那便只剩下二十八斤了。

甲名烙凤,军名永胜。

这支队伍,从内而外满满全是骆永胜的个人印记。

“去吧。”

看着眼前四个着甲整齐后英姿飒爽的健儿,骆永胜大手一挥:“我在这等你们的捷报。”

四人齐齐抱拳,肃声应下。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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