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峥嵘岁月 第167章:高人【一】(1/3)

作品:《朱楼异志

公山虚:“我只是过来和小先生打声招呼,身为镇守畋猎园林的将军,我有责任将这里发生的一切意外,如实上报国都中诸大人。回去之后我就立刻派人赶往龙马城以及国都,如实禀告并公布此事。”

宝玉:“那位君女,恐怕不会乐意的。”

公山虚:“我只能这么做,她若是在游猎时出了意外,我是要担责任的,但我身为游猎将军,却不能听她的号令。”

宝玉望了望那已经被践踏地不成样子的大片田野,突然道:“今日之事,以国中礼法,宮媛当受何等责罚?”

公山虚声音有些发颤,犹豫了片刻但还是答道:“刖刑。”

在这种农耕社会,粮食生产是维系整个国家运转的生命线,人们绝不可以随意践踏青苗。若是无意为之,将受训斥;有意为之,将受责罚;故意在春耕时毁坏大片青苗,则是很严重罪行,当受刖刑之发。

所谓刖刑就是砍脚,初犯砍一只脚,再犯砍另一只脚,若是罪行特别严重,则同时砍去双脚。宮媛身为君女,深受国君喜爱,真把她的脚砍掉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还有留情开恩一说。其人的身份尊贵,也有机会躲过这种刑罚,而以其他的方式来替代补偿。

但就算是国君,也只能赦免宮媛所受的刑罚,而且还要找出表面上足够说服人的理由,却不能抹去宮媛的罪名。也就是说在春耕时放肆行凶、故意毁青苗之罪不可改变,她最好的下场,也不过是被定罪而脱刑,这已经是一种特权了。

宮媛其实本不必如此,那蛟马只是一头畜生,不论其有没有灵智也仍然是畜生,刚开始践踏青苗的是它,而它已被宝玉所杀。假如宮媛问清楚情况,表示愿意赔偿,也便能大事化小,更没人会去追究她什么。

可是她又带着车驾、率卫队践踏田地来捉拿宝玉,罪名便坐实了。至于后来又裹胁军阵动手,则罪名就更大了,就看有没有人去认真追究、这件事情会不会被公开。

宝玉又问道:“射出那一箭的卫队长,又该受何刑罚?”

公山虚这次回答地很干脆:“斩刑!如果他供出是受人指使,那么指使者便与其同罪。”想了想又补充道,“其实没有那一箭,他和那些卫士们也当受刖刑。”

宝玉:“哦,那倒是有点冤了,他们只是听从宮媛的命令。”

公山虚却摇头道:“不冤,一点都不冤!卫队的职责就是保护君女,也包括劝诫阻止她不要有过失,而不是纵容协同她犯下罪行。宮媛并无生杀之权,她若是对卫队不满意,也顶多是要求撤换。可是卫队不能未能阻止君女,还跟随她践踏田地、行凶拿人,便是同罪了。”

宝玉追问道:“那些卫士都会被砍脚吗?”

公山虚又答道:“这倒也未必,只是罪名和相应的刑罚如此,但根据国中礼法,这等不涉及谋逆以及人命的毁财之罪,只要他们能认罪悔过,并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刖刑也可从轻改判为杖刑。”

宝玉点了点头:“将军倒是一个明白人,事情看得很清楚。那么依你看——我又该受什么责罚呢?”

公山虚想了半天,这才答道:“您闹了这么大的动静,居然无罪可究,就连想公开缉拿您都不好办。至于您踢君女的那一脚嘛……不说也罢。”

宝玉杀蛟马无罪可究,至于后来,他也没有袭击君女的车驾,想栽赃都栽不上。每次都是君女带着一伙人来找他动手,更重要的是,他取胜之后并没有去追击,性质完全就是自卫,没有任何寻衅伤人的举动,因为根本没那个必要。

宝玉的声音顿了顿,又不紧不慢的问道:“君女宫媛,游猎之时故意放纵卫队踏毁大片青苗、行凶伤人未遂,如此也就罢了,反正以她的身份,我想应能逃脱刖刑。可她若擅自将戍边军阵调离驻地,率军闯入城廓村寨中行凶,这又是什么罪名啊?”

“谋逆,国之重罪,不可赦!君女的身份,反而对她更不利。”公山虚将军哑声答完这番话,突然感到一股深深的寒意。这位看上去年纪不大的少年,怎会如此精通国中礼法?他虽修为了得,但毕竟还算不上当世高人,可他整治人的手段,要比方才的斗法神通可怕多了。

这位小先生今天没有伤一个人,而那些行凶者却一步步都快把自己给整死了,却全部是活该。宝玉已经看出宫媛是什么人、有什么脾性、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不但阻止她当场行凶,而且她若不知悔改继续行凶,便让她难以脱罪、甚至罪无可赦。

公山虚当然不可能知道,教导宝玉的山神,可就是当年的巴国理正、也就是名震巴原的清煞啊!朱明几乎将自己的见知学识都教给了宝玉,但空谈世事往往感触不深,亦未真知这些学识有什么用、该怎么用,对一个孩子来说与听故事没无太大区别。

可是宝玉亲身经历了今天的事情,山神就是真没白教啊!宝玉说出这番道理的时候,不自觉也在模仿山神的语气口吻,隐约竟有几分朱明的影子,公山虚怎能不惊觉遍体生寒?

只听这位小先生仍是不紧不慢的问道:“假如是那样,事情便已不可能瞒住,那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朱楼异志 最新章节第四卷:峥嵘岁月 第167章:高人【一】,网址:https://www.k2q.net/180/180622/1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