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解铃还须系铃人 十一(1/2)

作品:《我不会抓鬼

有一年冬天

一个年轻瞎子倒因为又困又饿又冷,倒在了村门口。

早上起床早的村民,路过村门口发现了他,赶紧把他抬回家,放在还算温热的炕头,给他捂好被子,喂他几碗二米粥和姜水,勉强救下他一命。

等他醒过来的时候,拜谢救他一命的村民,还承诺说以后这个村民有什么事情,找他,他都能帮忙解决。

村民看着他七破八补的棉袄,烂糟糟的棉帽,脏乱打绺的长头发。以为只是普通逃荒的难民,所以一笑了之,完全没放在心上。

后来,年轻瞎子身体恢复差不多,没有选择离开村子,而是在村尾的破败祠堂里住下,这一住就是两年。

平时不怎么和村里人接触,没人知道他每天吃什么,靠什么熬过刺骨的冬天。

没人闲得驱赶年轻瞎子,祠堂几乎是没人去的,留下来给一个可怜人住,也没什么好讲究的,不出来捣乱就行。

村民通过村里孩童去祠堂玩时候得到的消息,说年轻瞎子姓金,是关外人士。

却不知道名字是什么,更不知道具体住在关外那里。

每逢照面,村里人会礼貌的喊他一声金瞎子,绝对没有嘲讽的意思,不知道名字的情况下,只好取个外号,也能让人熟知,记在心里。

年轻瞎子不管听到谁喊他一声金瞎子,都会跟黄花大闺女似的羞涩一笑,不曾过多言语,显得特别内向。

如果碰到特别相熟的人,他会礼貌用字正腔圆的普通话打个招呼,或者简单的唠两句家长里短。

唯一诡异的地方,是他每逢初一十五,皆会向天叩拜,一步一跪,比苦行僧还要苦行僧。

村里人一开始会问他在干什么,他从来不会回应。村民索性见惯不怪,不再搭理他。

平平淡淡的生活,直到今年夏天的时候,有了波澜,曾经救过金瞎子一命的村民老向一家的小儿子,因为调皮,领了一帮小朋友们去隔壁村的水库去玩。

那想到,去了六个孩子,活活溺死了两个。

老向家的小儿子机智灵敏,没往深处游,算是侥幸躲过一劫,可是回家之后,每逢夜晚子时,小儿子会玩命大喊救命,不要过来。

喊过之后便会起身,一句话不说,靠着炕角,成宿成宿不睡觉,白天更是不吃不喝,如此情况过了数日,俨然一副要猝死的气象。

这下可急坏了老向,却是一点办法没有,眼瞅着自己儿子要死了,白发人送黑发人,况且是家里的独苗,在传宗接代极为重要的年代,换谁,谁也受不了。

金瞎子突然登门拜访,说有解决小儿子的法子。

面对金瞎子,老向打心里头不相信他,又没有别的办法。去县里的医院吧,家里没钱医治不起,况且去过一次,治疗效果有些不尽人意。

而且小儿子的病情逐步严重,已经到了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地步。

所以死马当活马医,让金瞎子弄吧。

金瞎子即使到了夏天,身上依旧穿着冬天的棉袄,头戴棉帽,这棉袄和棉帽,像是长死在金瞎子身上似的。

而且最为古怪的是,金瞎子顶着炎炎烈日,不换衣服不洗澡,身上不出汗,没有臭味,完全不像外面的傻子,给自己造的却老埋汰,一身怪味。

除了衣服破旧一点,金瞎子长得颇具古韵,要是把头发收拾好,洗干净脸,和前朝的白面书生,文化秀才,没什么两样。

可惜,要是个正常人,说不定村里人就把自家的大闺女介绍给他,让他彻底在村子里落叶生根。

金瞎子在老向的搀扶下走进猪圈。

为什么是走进猪圈,因为村子以前活着的老人说过,猪,有猪惊骨,把死后的猪的猪惊骨做成吊坠,戴到小孩脖子活着脚后跟,有驱邪避灾的作用。

老向家养猪,应该说是勉强养活一头猪,过年的时候,想靠把这猪杀了换钱,添置两件新衣服,或者家具,再或者给孩子吃顿好的。

狠不下心杀猪,那就靠近猪,让猪气和活猪的猪惊骨来镇压自己小儿子得的怪病。

金瞎子看不见此刻老向小儿子的惨状,双手被麻绳捆到一起,栓在一旁的栏杆,嘴里面塞着一条毛巾,防止他咬舌自尽,双腿没用控制住,等进来人开始乱踹身边正在吃猪食,吃的贼鸡儿开心的老母猪。

嘴里时不时爆发出两声沉闷的低吼,像是在诉说难以忍受的苦痛,折磨的他面目全非,肝肠寸断。

“哼哼哼~”老母书哼叫两声,往后撤撤,不太想理眼前的疯子,心中想道:老娘也是个杂食动物好不好,要不是有吃的,饿不着,否则我第一个把你吃了。

金瞎子用手拍拍颇具灵性的老母猪后丘肉,老母猪拱弛拱弛,心不甘情不愿的走到最靠猪圈门的角落,念念不忘的盯着猪食,不再动弹。

“令郎的事情,我也是略有耳闻,且带我仔细听其中冤情。”金瞎子摘下自己宝贵的面包,恋恋不舍的听声辨位,上前两步,找准位置,精确的一下子,将棉帽扣在老向小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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