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四章 出两剑(11/16)
作品:《剑来》让那瓷人出身的书童崔赐,不忘继续每天洒扫庭除,勤勉学习。>
儒生李希圣第一次在腰间悬挂那块本命桃符。>
当他一步跨出,再一脚落地之时,就已经直接从北俱芦洲来到中土神洲。>
坐镇两洲天幕的数位圣人对此异象,非但并未拦阻,反而与跨洲远游一瞬间的李希圣点头致礼。>
一位白玉京大掌教,哪怕只是三尊分身之一,又如何当不起这份礼遇?>
李希圣伸手轻拍桃符,这一次在中土神洲的远游,悄无声息,连那天幕圣人都无法察觉。>
李希圣没有去往中土文庙或是什么大仙家山头,而是在一处山下市井处,找到了一位不起眼的中年汉子。>
汉子身边跟着一个古怪年轻人,在李希圣眼中,推衍之下,所见之人,即是未来人。>
好像被两张纸拼凑起来,阳神阴神重叠却未彻底融合,依旧是那阳神身外身,以及出窍远游未归的阴神。>
阳神为男子之身,阴神却是女子皮囊。>
好似在苦等真身,“两人”才好真正归位,成为完整一人。>
李希圣不愿继续看破天机,兴许再凝神观看,有那汉子在旁,以李希圣如今的道法,也未必能够看破真身所在。>
不过那个事实上并不在此处的“女子阴神”,李希圣却已经知晓她的大致根脚,来自一处福地,如今名为“流彩”,身在宝瓶洲。>
李希圣作揖道:“见过邹子。”>
姓氏加“子”字后缀,是一种莫大尊荣。>
浩然天下的阴阳家,一直有那“谈天邹”和“说地陆”的说法。>
邹与陆是两个姓氏,前者香火凋零,不成气候,家学未能繁衍开来,后者却是天下阴阳家,当之无愧的魁首世家。>
而李希圣眼前这个看似神色木讷的男人,一人独占半壁学问江山,被誉为“尽言天事”。>
至于“说地陆”的中土阴阳家陆氏,又是李希圣代师收徒的昔年小师弟,白玉京三掌教陆沉之后裔。>
“说地陆家”的老祖,却名为陆沉,也算冥冥之中自有天意的一份谐趣了,无比契合陆沉那种“吾在人间逍遥游”的大道之风。>
只不过陆沉如今不能算“李希圣三人”的小师弟了,因为陆沉有样学样,代师收徒了一位道祖的关门弟子,后者道号山青。>
山青谐音三清,自然是陆沉这般无情之人,一种破天荒的缅怀之意。>
那汉子作为半个道家别脉,便客客气气与眼前李希圣,打了个道门稽首,“见过大掌教。”>
李希圣直腰后,微微侧身,不受此礼,笑着摇头,“暂时依旧不算,何况以后也未必能算。”>
汉子直言不讳道:“大掌教既然找上门来,就应该算出了早年算计大掌教与福禄街李氏子孙之人,正是我。不知此次前来,是问罪,还是……问道?”>
李希圣笑而不言,转头看着那个腰间悬挂一连串小葫芦的年轻人,其中两枚,与道门是有些渊源的。>
至于是否讨还回去,就完全没有必要了。>
早年关于一张弓,引来后世三教贤人的各有说法。>
到底得失在何人何地,其实都是一个道理。>
遗留在浩然天下的九枚养剑葫,在他李希圣“昔年与今年”两个人看来,都还是一样。>
李希圣对那汉子说道:“只是确定些事情,以后再与先生论道。”>
汉子笑着点头,“求之不得,太多年矣。”>
李希圣收敛笑意,说道:“可是宝瓶那边,可以收手了。”>
汉子点头,“早已收手。”>
许多当年的小事,以后的大事,在他手上做来,从来只是蜻蜓点水。>
那个不成材的师妹,与他的差距,何止千万里。>
李希圣告辞离去。>
汉子身旁,那个一直一言不发的年轻人,被汉子带去一座福地又带出福地,年轻人曾在桐叶洲滞留多年,光顾一座道观多次。>
中土神洲的大端王朝境内。>
月色下,一位红衣的绝色女子,一手牵白马,一手拿起酒壶,仰头饮酒。>
她突然惊喜,又赧颜,将酒壶藏在身后,笑眯起眼,轻声喊了一声哥。>
李希圣微笑道:“原来没忘记还有我这个大哥啊。”>
李宝瓶还是笑眯起一双眼眸。>
李希圣犹豫了一下,说道:“宝瓶,你应该知道的。”>
李宝瓶笑道:“我知道啊,你是我哥。”>
李希圣也笑了起来。>
李希圣瞥了眼远方,一个仙气缥缈的年轻人,好像在远远跟着自己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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