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六十二章 贼喊捉贼(二)(1/2)

作品:《韩警官

就在韩博陪同关局去省城之时,隆华分局刑警大队民警正在接待711案被害人陈红的亲属。

前几天“积案办”大张旗鼓重建现场,再次勾起死者的父母和几个兄弟姐妹伤心的回忆。

好好一个大活人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被残忍杀害在家中,重建现场的冯锦辉等人一走,他们便想方设法打听消息。

不打听不知道,一打听众人顿时泪流满面。

原来残忍杀害陈红的凶手落网了,是一个外地人,就因为不遵守公德随地大小便被陈红说了几句,怀恨在心,痛下杀手,行完凶还翻箱倒柜抢走财物。

这样的混蛋不枪毙怎么告慰死者的在天之灵,不杀怎么平民愤?

从打听到王学东被刑警队从东海抓回来那天,他们就一趟接着一趟往分局跑,敲锣打鼓送锦旗放鞭炮,感谢公安局为死者伸冤,追问侦查进展,想知道案件什么时候审理,法院什么时候判,法院到底会怎么判……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考虑到现在判死刑的越来越少,他们做好了不原谅甚至不见凶手亲属的心理准备,甚至聘请一位知名律师在了解案件侦办进展的同时,做好附带民事诉讼的准备。

刚开始,顾长浩真有那么点成就感。

现在几乎可以确认王学东没杀人,被楼下正在发生的一切搞的很尴尬,在尴尬的同时又有几分愤怒。种种迹象表明,强烈建议死者亲属聘请律师,这几天一次又一次蛊惑死者亲属来打探消息,此刻正在楼下劝慰陈红母亲的“眼镜”,极可能就是真正的凶手!

表面上对陈红的遇害义愤填膺,事实上很可能是贼喊捉贼。

正咬牙切齿,两辆警车缓缓开进院子。

去年亲自兼任专案组长的分局党委委员朱明东下车朝接待室方向看了几眼,旋即跟刚下车的“积案办”主任及两位老前辈握了握手,一起快步走进楼道,面无表情地来到三楼。

“朱局好,冯大好……”

“进去吧,进去再说。”朱明东下意识探头看看楼下,转身招呼冯锦辉三人进会议室。

接下来不仅要分析案情,还要作出决策。

保密工作比什么都重要,顾长浩等领导们全走进会议室,回头命令道:“阿水,守住楼道,未经允许谁也不能上来。”

“是!”真正的嫌疑人就在楼下,这个时候绝不能打草惊蛇,刑警小水应了一声,像门神一样守在楼梯口。

会议室里全熟人,无需客套。

朱明东散了一圈烟,开门见山地说:“长浩,开始吧。”

“是,”顾长浩打开公文包,取出一叠照片,一边分发一边汇报道:“报告各位领导,这个人姓蒋,叫蒋新伦,本地人,与被害人陈红同村也是小学、初中的同班同学,由于学习成绩不是很好,初二便辍学。”

能坐在这儿的全反复研读过案卷。

冯锦辉对蒋新伦这个名字并不陌生,过去两个月不止一次看过他的笔录,放下照片道:“如果没看错,他好像就在楼下。”

“是的,他这会儿就在楼下,明面上催我们提高办案效率,尽快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事实上是打着被害人亲友的旗号打探消息,可能还有催我们尽快把‘生米煮成熟饭’,把陈红的遇害栽赃嫁祸到王学东头上的意思。”

正在进行的会议太重要,顾长浩非常清楚几位领导熟悉案情,但还是接着道:“言归正传,他辍学之后去学驾驶,买了一辆货车跑运输,除了交通违章,没其它违法犯罪行为,没犯罪前科。

2007年,在亲友介绍下交了一个家在邻村的女友,2008年元旦结婚,生了一个女儿。陈红与前夫离异之后独自经商,刚开始时管许多亲友借过钱,其中也包括蒋新伦。

由于蒋性格较为内向,平时几乎从未与人发生过口角,又没犯罪前科,从表面上看与被害人只存在借贷关系,并且这样的借贷关系有很多。尽管案发之后他被列入第一批排查名单,但始终没把他作为重点怀疑对象。”

凡事都有因果关系。

陈红死了,他不仅无法获得任何经济上的利益,甚至连借给陈红的钱都很难收回。陈红的父母在女儿生前的财务问题上处理得不是很好,公司资金全卡住,个人存款全取证,该收回的外债一定要收回,该还的债务却推三阻四,试图来个人死账清。

也正因为如此,刑事案件还在办理中,民事案件已经有了一大堆,过去几个月老两口三天两头去法院当被告。

想到这些,朱明东若有所思地说:“他在债权问题上的态度有些反常,别人生怕拿不回钱追着要,甚至把死者父母告上法庭,他不仅没追债,反而很同情很关心被害人一家,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嗯,这是一个很明显的疑点。”

局领导虽然了解案情,但绝对没办案人员透彻。

冯锦辉摇摇头:“小顾,你们应该有新发现吧?在债权问题上的态度反常算不上疑点,因为据我所知,像他这样想通过同情、关心甚至帮助,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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