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七章 互惠互利(1/3)

作品:《韩警官

被害人尸体没找着,顾新民去呈都没抓着牛小达,局里经费紧张他们不敢在外面呆多久,正在往回赶的路上。

614案侦破工作陷入僵局,没线索没办法。

韩博只能让刑警大队联系东广各地同行,看有没有疑似被害人的失踪失联人员。等省厅刑事技术中心复检报告出来,再把数据提供给公安部失踪人口库,看能不能检索出被害人身份。

有人因为家庭矛盾、感情纠纷离家出走,有人因为欠一屁股债出去躲债,甚至有人想出去清净清净,失踪失联人员太多,公安根本管不过来。

报案没什么用,许多有亲人失踪失联的亲属对公安不抱希望,压根不报警。

比如因为跟一帮小混混打闹惨死在车轮下的王军,死一年多,被一帮胆大包天的小混混发了死人财,他父母一直以为他不学好、不知道跑哪儿玩去了,不仅没报案甚至从没出来找过。

至于部里的失踪人口数据库,一是刚搞没几年,二是许多地方经济不发达,公安局没采集和上传失踪人员的条件,库里的失踪人员数据并不多。

换言之,想通过这两个办法搞清被害人身份希望不大,有那么点死马当活马医的意思。

工作太多,韩博不可能把精力全放在这个案子上。

他忙着解决各基层所队办案经费,解决全雨山公安系统符合条件的辅警后顾之忧,去派出所、刑警队了解情况,去县委县政府、地区公安局乃至省厅找钱。

局长暂时搁置这个案子,法制科和预审科(刑警大队预审中队)却不能不闻不问。

嫌犯丁佩文交代出一起抢劫杀人案,同时涉及到另外两起案件,接下来要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算不算他自首,614抢劫杀人案又怎么算?

预审科张德均科长很头疼,同法制科长吕光宁带着材料来到打黑专案组所在的林业局城区执法中队,跟提前介入的检察院侦查监督员申亚强、公诉科长夏兆荣沟通。

检察院提前介入是上级要求的,一是坚持两个基本,保证打击效果。二是加强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增强打击犯罪的合力。三是强化监督,严格执法,坚决防止和纠正打击不力。四是挂牌督办几起重点涉黑案件,充分发挥审查批捕职能。

其实还有一点,这次“严打”力度空前,大案小案数千起,检察院总共才几个人,不提前介入做接案准备,到时候根本忙不过来。

“老张,你是老预审,你们这要什么没什么,让我们这么办?”夏科长看完材料,连连摆手。

侦查监督员申亚强接过烟,同样表示很为难:“张科长,你们这不是证据不足,是压根儿没证据,带血的石块是不是凶器,无法认定。赃物,没有。被害人身份不明,连尸体都没找到,甚至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死!”

“夏科长,现在的问题是丁佩文涉及的另外两起案件马上移诉!”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没有自首情节就别提了。一码归一码,先移诉另外两起,反正他至少要判三五年,等你们有了足够证据再跟他算614的账。”

“看来只能这样了。”明明知道一个嫌犯涉嫌抢劫杀人,却不能将其绳之以法,法制科长吕光宁很郁闷。

由于业务关系,坐在这儿的全是经常打交道的。

天天看材料,侦查监督员申亚强看累了,放下工作好奇地说:“张科长,‘侦审合一’搞好几年,你怎么还是预审科长,快成预审钉子户了,你们韩局有没有说改革的事?”

“侦审合一”,也叫“侦审一体化”,要求侦查人员从立案开始,自侦、自审、自己提请逮捕、自己移送起诉一竿子负责到底。

好处有很多,比如能够落实破案责任制,建立高效的侦查工作机制。不会人为的割断侦查的连续性和完整性,能避免重复劳动和责任推诿。

能打破框架,提高责任意识。

办案民警受理一个案子,就要考虑到提请逮捕、移送起诉。

预审权分散下放之后还有利于提升办案水平,能促使一些民警改变之前会立案、破案却不会审讯、结案和固定证据等情况。

许多公安局推行了,办案民警负责到底,不再设立预审科或预审中队。

这是公安的事,似乎跟检察院没什么关系。

事实上关系很大,一旦雨山公安局也推行,检察院今后面对的就不再是预审科、法制科,而且全雨山县公安局的刑警甚至治安民警。

并且从周边几个县公安局的实践上看,实行侦审一体化之后,公安办理的刑事案件“批捕率”下降,“退补率”直线上升。也就是说检察院会不断接手案子,不断把案子打回去补充侦查,会非常麻烦。

张德均其实比他们更关心。

预审科不撤他是科长,预审科一旦撤消能去哪儿,新局长上任那几天着实患得患失过几天,但现在没什么好担心的。

他点上烟,嘿嘿笑道:“我们韩局谈过这个问题,韩局认为侦审合一是趋势,是我们刑侦部门的目标,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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