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挖心(1/2)

作品:《情定忘川之彼岸花开

鬼火林里,掩埋着众多死去的人,寿终正寝者立了墓碑,无辜横死者只有一座座荒坟,此地怨气最重,每到夜里,总有些孤魂野鬼出来游荡,幸运的是它们始终走不出这个林子。

喵——

一只眼里闪着碧色幽光的猫跃过城墙,跳进了竹林里,在苍白的月光之下,它的叫声显得格外诡异,在摇晃的树影里,这猫左顾右盼,似是在寻找什么,乌云遮蔽皎月的那一刻,猫不见了。

只见一白衣女子出现在竹林里,似乎在等待什么,直到一束光从天而降,落在她的面前,那光化作人影,站在女子面前。

女子先开了口,“忘川来了,她似乎有所怀疑,我该怎么办?”

对面的人说道:“你急什么,现在你可是天下第一楼的红人,只要不露出马脚,她怎会发现?”

花怜月吞吞吐吐,“这……”

“我答应过你,可以让你再也不用换皮换骨,”说着,那人手里便多了一朵花,“在第七七四十九日时找一颗人心,吃下之后,在下一个四十九日之前用水一齐服下花瓣,便能如愿。”

“好。”

“成事在人不在天,能否成功,这便要看你的本事了。”说完便踏云而去。

翌日,忘川和路子豫照样来听曲儿,听的是花怜月的新曲,这天天来,月月来,这些人似乎都听不倦一般,整日在酒楼里挥霍无度,却也难见佳人一面,等到曲终人散,忘川和路子豫才离开。前脚刚迈出门口,后脚便被人叫住了,“路大人,请留步。”

路子豫一看,原来是天下第一楼的胖老板,这些日子酒楼生意越发好了,眼瞅着老板都胖了一圈了,路子豫停住脚步,“老板,有何事?”只见他从怀里拿出一块手绢,上面绣着两只戏水鸳鸯,“这是小女为大人绣的,还请大人收下。”

路子豫推辞道:“这……无功不受禄,使不得,使不得。”

“大人若是不收下,老夫也不好跟小女交代。”

“表哥,既是怜月姑娘的一片心意,也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你便收下吧。”忘川向路子豫使了一个眼色,路子豫便收了下来,“替我谢过怜月姑娘。”

忘川和路子豫走在街上,路子豫突然问道:“为何要我收下手绢?”

“人家姑娘对你有意,还绣了鸳鸯,你总不能驳了人家的面子,再说,人家姑娘脸面薄,若是一气之下,以头抢地,那该如何是好?”忘川就是随口一说,路子豫便当了真,“这怜月姑娘若真对我有意,我也是万万不能应下的。”

“为何?难道你心有所属?”忘川刚说完这话,在心里便狂扇自己的嘴巴,明明知道他心有所属,可没想到他竟然还要等玉霄。路子豫叹了一口气,“在下心有所属,你也是知道的。”

可是三生三世,又岂是他能等得了的?若是有缘,也许现在玉霄便已经化了这花这草这猫这狗,他也认不出啊!这辈子该怎么过,还得怎么过,下辈子搞不好又能遇见了呢?果然天下书生都是榆木脑袋。

看着路子豫走远了,花怜月才将窗户关上,旁边的丫头点了熏香,伸着脖子,朝着最后的缝隙看去,其实不看她也知道,花怜月肯定是在看路子豫,“小姐既然这么想见他,为何不见上一面呢?”

花怜月咳了咳,“时候未到,还不能相见。”说着便咳得更厉害了些。

“小姐你看看你,本来唱了那么多曲儿,肯定累了,还要受风看情郎,这不是给自己找罪受吗?我这就把灯盏熄了,您赶紧歇着吧。”

七七四十九日一到,借尸还魂的人肯定会杀人取皮,所以今晚,忘川便守在了天下第一楼门口,若不是那几个人打扰了她,事情应该会很顺利——

阴风阵阵,忘川蹲在角落里看着天下第一楼,只见黑暗中走来了一群人,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走走停停,似乎是在寻觅什么。

喵——

猫声?还没等忘川反应过来,一道黑色的东西便朝着自己飞了过来。“终于找到你了!”一个声音从她的头顶上传来,忘川立刻往外一跑,来到店家挂着的灯笼下,这才发现正是刚才那几个奇形怪状的人。

一个粉衣长发女子,一个长袍瘦高个,一个手持菜刀的大婶,还有一个胡子拖地的大叔。

“我与你们有何仇怨,你们为何要来杀我?”

“咦?老蝙蝠,王公子让我们来杀的是一个女的,这怎么成了男的了?”对了,此刻忘川是“男儿身”,既然这样,那便顺水推舟,将错就错了,忘川故意压低了声音,“对啊!你们要杀女的,找我一个男人作甚?你们是不是看不起我?啊!”

长袍挠挠头,怯怯地回答:“这……我的蝙蝠怎么会出错呢?”

“你这榆木脑袋,万一我们杀错了人怎么办?”大胡子在长袍的头上敲了一下,转而看向忘川,“这位公子,实在抱歉,敢问公子是否看过这画像上的姑娘?”

大胡子将画像展开,画上的人果真与她有几分相像,看来这几个人便是水神跟她说过的那几个杀手,这几人的武力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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